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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改革红利全民共享

发布时间:2017-07-17 19:43:48    来源:光明日报

【砥砺奋进的五年·法治中国新时代】

5月12日,对于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的杨博来说有些不同,在通过IC卡式居住证的公租房名额争取和积分换取后,他搬进了50平方米的公租房,而且每月仅需350元租金。“这回真的算是‘安家落户’‘落地生根’了。”杨博说。

老家是甘肃的杨博在上虞区生活了10年,曾经为房租发过愁,“以前一个月房租最少1000多元,而且经常搬家,苦了大人累了孩子。现在凭一张IC卡式居住证,就搬进了公租房,房租还不到原来的三分之一,这个政策太好了”。

浙江,作为全国公安改革4个综合试点省份之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在户口迁移制度、户口登记制度、居住证制度、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和相关领域配套制度等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五项改革”上重点发力、全面推进,让全民在户籍改革中共享改革“红利”。

作为浙江省最早试点IC卡式居住证的地区之一,上虞区于2015年试点探索IC卡式居住证制度。IC卡式居住证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金融服务、商业应用、企业管理等五大功能,现已成为新居民分享居住地改革发展红利的重要载体。

让亿万农业转移人口过上城里人的生活、实现“市民梦”,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14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11月召开全国会议进行部署。2015年11月,国务院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决定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同步召开全国会议作出部署,9月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

中央各政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力以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公安部充分发挥户籍制度改革牵头组织作用,切实加强顶层设计、政策研究和推动落实。农业、国土、教育、人社、卫生计生、住建、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最为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以及农村“三权”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建立。各地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这意味着1958年以来在我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农转非”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同时,各地户口迁移政策普遍放宽。不少大中城市适当降低落户门槛,努力满足广大农业转移人口的落户需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大城市、特大城市积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拓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渠道。

大力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仅2016年就有143.5万无户口人员登记上了户口。公安部部署各地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工作进展顺利。截至今年2月,全国有25个省区市出台贯彻实施办法,让更多工作、生活在异地他乡城市的常住人口有了“归属感”,也为有意愿落户的群众打开了落户的通道。

(本报记者 王昊魁)

专家点评

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之举。这项改革,不仅因为数千万新入城人口面前的限制没了、阻力小了、实惠多了,更典型的体现,是几千万人通过申领居住证、落户城镇等方式解决生产生活难题、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从而融入所在城市的“市民化”过程。

我们看到,户籍制度改革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进行推进,不是仅就人口搞城市化,而是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发程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建设;不是仅就户籍搞改革,而是以就业、教育、医疗等配套改革,培育“进得来,住得下,活得好”的新城市、新市民。

不管是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和居住证暂行条例“双落地”,还是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明显增加,在异地他乡城市工作、生活的常住人口有了更多“归属感”等,这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的环环相扣。相信随着改革措施的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作者:王太元 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教授)